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8992.出埃及记21:7-11.人若卖女儿作婢女,她不可像男仆那样出去。她若在她主人眼里为恶,以致主人不与她订婚,就要许她赎身。主人若以诡诈待她,就没有权柄把她卖给外邦人。主人若将她许配给自己的儿子,就当照女儿的规矩待她。他若为自己另娶一个,不可减少那女子的饮食、衣服并好合的事。若不向她行这三样,她就可以不花银子,白白地出去。
“人若卖女儿作婢女”表源于属世快乐的对真理的情感。“她不可像男仆那样出去”表与缺乏情感的真理不同的一种状态。“她若在她主人眼里为恶”表如果源于属世快乐的对真理的情感与属灵真理不一致。“以致主人不与她订婚”表以致它无法与它结合。“就要许她赎身”表疏远这些真理。“就没有权柄把她卖给外邦人”表不可传给那些不是出身于教会信仰的人。“主人若以诡诈待她”表这将违反神性秩序的律法。“主人若将她许配给自己的儿子”表它若与某种衍生真理一致,以至于能与其结合。“就当照女儿的规矩待她”表它将如同对真理的纯正情感一般。“他若为自己另娶一个”表与源于某个其它源头的对真理的情感结合。“不可减少那女子的饮食、衣服并好合的事”表不剥夺“饮食”所表示的内在生命,也不剥夺“衣服”所表示的外在生命,因而不剥夺“好合的事”所表示的结合。“若不向她行这三样”表剥夺这些东西。“她就可以不花银子,白白地出去”表疏远那属灵真理,没有与它结合的真理。
3745.这种多样性何等之大,以及它是何性质,可从人体内的多样性看出来。众所周知,没有哪两种器官或肢体是一样的。例如,视觉器官不同于听觉器官,同样不同于嗅觉器官、味觉器官,以及遍布全身的触觉器官。这适用于肢体,如胳膊、手、下肢、脚和脚底;也适用于藏在里面的内脏,如头部里面的,即大脑、小脑、延髓和脊髓,以及所有微小器官、内脏、血管,以及构成它们的纤维;还有头部下面的人体内脏,如心、肺、胃、肝、胰、脾、肠、肠系膜和肾;以及两性生殖器官。众所周知,其中每一个在形式和功能上都与众不同,并且差别如此之大,以至于完全不同。这同样适用于形式里面的形式,它们也具有这种多样性,以至于没有哪两种形式,甚至没有哪两个粒子是完全一样的;也就是说,它们不会相似到彼此未经某种改变,无论多少微小的改变,就能互相替代的程度。所有这些身体部位,无论总体还是细节,都对应于众天堂,不过是以这样的方式来对应的:人的肉体和物质事物在天堂是属天和属灵的。它们以这种方式对应,是为了它们从后者,即属天和属灵事物显现并持续存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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